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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会代表团访日交流报告会  [2009-5-17]

    4月27日、5月13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别举办了“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法制的完善和展望--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访日代表团学术报告会”。报告会主要围绕日本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在资本市场建设及金融监管方面的经验、教训,我国金融市场应如何引以为鉴、如何完善法制建设完善等主题予以展开。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安生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甘培忠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周伦军法官,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副教授等学者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郭锋教授代表证券法学研究会致辞。他介绍了证券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在理论和实务方面为推进我国证券法律制度建设所做的努力,并介绍了证券法学研究会赴日考察情况。郭锋教授以“金融危机:自由主义与管制主义的博弈”为题,深入分析反思了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郭教授认为,应该建立管制主义支配下的自由金融市场体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金融立法应及时地进行修改和完善,建立大一统的金融监管体制以便能随时覆盖金融市场中释放和暴露出来的风险点。

董安生教授作了关于日本主板证券市场考察启示的报告。主要从日本主板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交易制度应当适应交易需求、集中性金融交易市场三个方面介绍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主板市场及金融监管的变革和对中国证券市场建设的启示。董教授认为日本在采取国际会计准侧鼓励境外企业在日本发行上市方面、采用多种交易制度满足市场需求和进行金融产品的集中监管方面是成功的并值得我国借鉴。甘培忠教授结合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介绍了日本在金融监管方面的情况。甘教授谈到日本制度建设完善比较早以及日本对证券市场特别是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全面监管是日本在本次危机中损失较少的原因之一。周伦军法官介绍了日本证券侵权行为民事赔偿的立法及其实务运作情况,他认为日本在证券法的体系和具体规则设置、规则的合理化方面以及证券法民事责任的落实方面与中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施天涛教授结合美国和日本金融监管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谈到我国金融监管方面应注意的问题。施教授认为,市场行为的监管,利益集团的监管,对监管者的监管是很重要的。

    在人大的报告会开始前,人大法学院副院长王轶教授代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副校长致辞。王利明副校长在书面致辞中首先热烈祝贺研讨会的召开。他在致辞中说,研究探索金融背景下的金融法制的完善问题是世界性难题,也是我国在完善资本市场、金融市场过程中的重要课题,我们需要观察、分析、研究国外的金融法制的最新动向和发展趋势。人大法学院徐孟洲教授、朱大旗教授、刘俊海教授出席报告会并分别作了精彩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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