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接受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务方):北京概念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加快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记服务,同时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 速记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 速记地点:_______
三、 速记员人数:___名
四、 甲方义务:
1. 保证乙方速记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及桌椅,使乙方能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
2.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如速记对象名单、日程安排、相关的专业术语等),应将速记席安置在有利于记录的最佳位置,保证速记对象的声音清晰。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记工作。
3. 接到速记文件后,应及时检查文件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可在72小时内随时与乙方联系;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出现文件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如会议地点不在市内,需住宿时,应负责乙方速记员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
5. 甲方若出现变故,需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需按双方约定金额全额赔付。
五、 乙方义务:
1. 保证提供约定数量的服务人员,并按时到达服务现场。
2. 根据速记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记,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记、错记和漏记。正确率在99%以上。
3. 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记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对此乙方只能保证尽量避免。
4. 速记服务结束后,在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将文本资料以软盘存储方式交给甲方。速记内容将在计算机内存留72小时,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随时要求复制或发E-mail。
6. 对速记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当场将本次记录内容删除。
六、 结算:
1. 乙方采取先服务后付费的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出具的服务任务确认单上签字,会后或两日内统一结算。
2. 服务费用为 元/天*一个速记员,每天有效记录时间为7小时以内,
4. 甲方使用乙方速记服务的时间为______天,需向乙方支付速记服务费用为______元。
5. 乙方在甲方结清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七、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传真有效,双方均应遵守。
甲方: 乙方:概念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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